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一致。
属下面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的适龄儿童,按正常入学办理:
1、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父母中的另一方是不在本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者;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2、儿童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是不在当地工作的现役军人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适龄儿童随父母户口在爷爷、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