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话合作原则包含以下四条准则:
一、质准则。关注的是话语或信息的真实性。包含两条次准则:
1、不要说自知是虚假的话语或提供虚假的信息。
2、不要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语或信息。
二、量准则。关注的是话语的信息量。
1、所提供的信息应是交际所需要的。
2、不要提供交际意外的额外信息或少提供信息,即提供的信息不多也不少。
三、关系准则。关注的是所提供的话语或信息是否有关。
四、方式准则。关注的是所提供的话语或信息是否清楚、明白。
1、避免晦涩。
2、避免歧义。
3、要简练(避免罗嗦)。
4、要井井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