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资料应完整、合法、有效。消防工程的施工,应严格按照现行的有关规程和规范施工。应具备设备布置平面图、施工详图、系统图、设计说明及设备随机文件,并应严格按照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
消防验收是指消防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竣工运营时进行消防检测的合格调查,施工单位进行消防验收时需要消防局进行安全检测排查,同时需要出具电气防火检查合格证明文件,电气消防检测已被国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验收强制检查的项目。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申报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对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对综合评定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