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具有局部性,暂时性和多发性的特点。
以下对噪声进行补充说明:
第一,噪声的定义:
音高和音强变化混乱,听起来不谐和的声音。噪声是由发音体不规则的振动产生的,区别于乐音,是一类引起人烦躁,或音量过强而危害人体健康的声音。
以下从不同角度定义噪声:
1、从物理学的角度来看:
噪声是发声体做无规则振动时发出的声音。
2、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
凡是妨碍到人们正常休息,学习和工作的声音,以及对人们要听的声音产生干扰的声音,都属于噪声。
第二,噪声污染的主要来源:
交通运输,车辆鸣笛,工业噪音,建筑施工,社会噪音如音乐厅,高音喇叭,早市和人的大声说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