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现以下的情况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费的情形有:
1、原定抚育费数额已经不足以维持当地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突发情况的。但是仅仅有这些条件还是不够的,只有在另外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给付能力时,法院才会真正支持。
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费时,建议去进行调查取证,证明对方的收入状况,可以对方的单位、税务、银行等部门调查取证,查看工资表、个人完税证明、银行流水等,因为操作起来比较复杂,建议委托律师。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