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朝共设立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2、吏部 主管全国文职官吏的挑选、考查、任免、升降、调动、封勋,大体相当于现代的组织部的职能;
3、户部 主管国家户籍、田亩、货币、各种赋税、官员俸禄,大体相当于现代的农业部、财政部;
4、礼部 主管朝廷重要典礼、科举考试、接待外国来宾,类似于现代的教育部和外交部礼宾司;
5、兵部 主管全国武职官员、练兵、武器、驿站,相当于现代的国防部;
6、刑部 主管国家司法、行政、大体相当于现代的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