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杖荷蓧”的“杖”解释:《说文·木部》“杖,持也,从木,丈声。”段玉裁注:“凡可持及人持之皆曰杖”。可得知,杖是指手杖或棍状物。由此可知“以杖荷蓧”的“杖”,是指锄柄,因锄柄由棍棒所做,因此也可称为“杖”。三国·魏·何晏《论语集解》可得出“以杖荷蓧”中“杖”、“蓧”的解释分别为:“锄柄”、“草编的盛放物品的筐状器物”。“以杖荷蓧”的解释就应是:老人用锄柄挑着盛放东西的筐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