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基本原则包括:
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3、依靠群众;
4、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5、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6、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互相监督;
7、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