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常情况下需要到接收学校打一张同意接收的证明,然后回原就读学校先办理转学申请表和转学手续(包括学籍材料),然后到县教育局初教股盖章;
2、到接收学校办理相应的转学手续,再到接收地教育局初教股盖章办理;
3、将接收学校的转学回条送回原就读学校,如果本省内转学且有电子学籍,原就读学校需等该同学转学手续办理回来后,方可转出去,然后对方学校接收,需要省内学校与学校之间进行沟通,省外变动一般不保留电子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