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故意伤害他人并导致他人重伤的犯罪嫌疑人在自首之后,在一般量刑的基础之上,根据犯罪事实的具体情况以及自首的情节,可以有减轻刑罚的可能。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