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如下:
1、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培训。
各地公安消防部门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改革要求,清理取消阻碍社会消防培训发展的限制措施和行为。
2、推动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建设。
分析评估本地区培训需求和培训能力,科学规划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建设,推动发展不同层次规模的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在省会城市以及区域性中心城市培育一批具有仿真和实操特色、以中高级消防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培训机构,在地级市发展一批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