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准养成年体高不超过45厘米的小型观赏犬,包括:北京犬、博美犬(松鼠犬、丝毛犬、波美拉)、吉娃娃、巴哥犬、马尔济斯(马耳他犬)、蝴蝶犬、迷你笃宾犬(迷你沙宾犬)、西施犬、约克夏、迷你贵宾犬等品种。
2、天津市禁止饲养烈性犬及成年体高超过45厘米的犬种,包括:獒犬、德国杜宾犬、圣伯纳犬、大丹犬、大白熊犬、波恩山犬、罗威纳犬、威玛猎犬、雪达犬、阿富汗猎犬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