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满12分学习、考试的情形
(一)机动车驾驶人通过查询或收到《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达到12分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考试通知书》,发现自己的记分情况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于满分之日起十五日内到规定的地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和考试。
(二)机动车驾驶人在使用机动车驾驶证或持机动车驾驶证办理相关手续时,因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被值勤民警或窗口民警当场给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持暂扣机关出具的《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于十五日内到规定的地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