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过户办理方法为:
产权人可凭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与买受人签订的已购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如产权人无法提交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合同的,可以房改售房的档案材料或原产权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依据办理),由买卖双方直接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交易管理、权属登记部门办理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