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如果是一方购买机动车并交付的,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结婚后该机动车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在离婚时,依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如果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共同还贷对应的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所有人将共同还贷的相应部分补偿给另一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