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效取得所有权的标的物须为他人的动产或不动产,而且以占有人对财产有持续不断的占有为前提;
2、对自己的财产占有不发生时效取得的问题;
3、对无主财产的占有只会发生先占的问题:占有应为自主占有、和平占有及公然占有;
4、自主占有:指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占有标的物,即把自己当成所有权人占有标的物,它是取得时效的核心要件;
5、和平占有:和平占有,指非以暴力或胁迫的手段取得或维持的占有;
6、公然占有:公然占有是指不带隐秘瑕疵的占有,即将对标的物的占有事实向社会公开,不加隐瞒;
7、占有须经过一定期间:取得时效制度设立在于保护持续、水久占有动产或不动产的事实;
8、因此,占有人虽然对标的物为自主占有、和平占有及公然占有,但如果占有没有经过法律规定的特定期间,仍不能依时效取得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