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交通部2006.04.13.发布的158号文1条规定,擅自将客车拆掉坐椅改为厢式货车营运,属擅自改装车辆行为,处罚5000-20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