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是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制定。1990年4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于1990年6月4日发布并实施。
2、《幼儿园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而制定的法规,1989年8月20日,《幼儿园管理条例》经国务院批准,1989年9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发布,自1990年2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制定。由教育部于1992年3月14日发布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