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用机器设备,维修用的机器配件,作为备用件的,应计入原材料会计科目,使用时转入制造费用科目;
2、生产用机器设备,维修用的机器配件,直接使用或一次性摊销的,应计入制造费用科目;
3、非生产用机器设备,维修用的机器配件,作为备用件的,应计入原材料会计科目,使用时转入管理费用科目;
4、非生产用机器设备,维修用的机器配件,直接使用或一次性摊销的,应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5、用于固定资产建造的机器配件,应计入在建工程会计科目,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