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执行是在1977年,简体字发展历史如下:
1920年2月1日,钱玄同在《新青年》上发表《减省汉字笔画的提议》一文;
1935年8月21日,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次年2月宣布废止;
1955年1月中国文改会拟定了《汉字简化方案草案》;
1956年1月28日中国国务院审订通过了《汉字简化方案》;
1964年5月中国文改会发表了《简化字总表》,
1977年,曾公布《第二批汉字简化方案》,试用一段时间(约八年)后因为字形过於简单且混乱而宣布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