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方的公用建筑面积是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指各套(单元)以外为各户共同使用,不可分割的建筑面积。可分为应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和不能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电梯井、楼梯、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走道、地下设备、值班警卫室等以及各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具体计算公式为:“公用建筑面积=全幢建筑面积-全幢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如地下车库、仓库、人防工程等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为整幢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幢建筑物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