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认证,是指在办妥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有关省、自治区、市的外事办公室的认证手续后,再办理公证书的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认证。这种办理两个认证的作法,通常称为双认证。
按国际惯例,公证书的领事认证是外交、领事机关在涉外公证书上证明公证机构的最后一个签字和印章属实。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能为另一国有关当局所承认,不致因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
办理出生证明双认证需要办理两次认证,分别是国内认证和外事认证。
所需材料如下:
办理国内出生公证一般需要的材料为出生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学生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父母结婚证;办理外事认证需要提供国内的公证书。
双认证办理过程如下:
1、先到公证处办出生证明的公证:“兹证明xxx的父亲是xxx,母亲是xxx”,外加一页翻译;
2、然后拿着这本公证书,去当地外事办,盖个印,上面会写“兹证明这个公证书的公证员xxx和她的印章不是假的,外加签名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