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民事诉讼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后失效。其他对于诉讼时效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确定多长时间失效,诉讼时效最长可到达二十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