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范地方基层组织的认证 为提高贫困证明的公信度,一方面,出台关于生源地贫困生认定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在地方设立专门认定机构,明确生源地认定部门的责任与义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若出现不符,追究出具证明的相关人员责任。
2、证明材料及证明开具人的姓名等资料要留存备查。同时对于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学生开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可以通过比较灵活的方式,如联名担保制等。
3、完善贫困生认定流程 为了保证真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得到资助,高校贫困生的认定方法应满足标准科学、程序正当、操作可行、保护自尊四个方面的要求。
4、从每个环节加强管理、监控,杜绝主观操作和人为因素,随时取消违反校规、弄虚作假的学生的资助资格,并给予相应纪律惩处,不断提高认定流程的规范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