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享有对其专利的独占权、许可权、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转让其专利的权利、放弃专利的权利以及专利权人请求法律保护的权利。
1、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应当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提供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
2、交纳着录项目变更费(200元),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