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的情形有:
(1)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
(2)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3)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法律依据】
《关于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在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过程中,与职工经协商确实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