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开除学籍的学生可以恢复学籍,但是必须要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恢复。
开除学籍的决定生效之后,当事人在接到通知的五日内可以向学校申诉委员会提起申诉,委员会在接到申诉书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查结论并通知本人,如有异议还可以到上级主管行政提出复议。如果被开除学籍,会由学校发给学习证明,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离校,档案户口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