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遗产的范围的财产有:
1、死者与他人共有财产中属于他人所有的财产部分;
2、被继承人生前已赠给他人的财产,以及租借他人的财产;
3、被继承人生前只享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的财产;
4、被继承人的某些不可转让的人身性质的财产权。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