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持《户口簿》等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2、派出所受理申请后,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3、责任区民警、所长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上报分县局主管领导,直至市局主管领导审批。
4、申请人持《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更改户籍信息中的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重新打印户口本,并以新户籍信息办理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