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谕是学官名,即是“正式教师”之意,宋代开始设置,负责教育生员。
宋京师小学和武学中设。元、明、清县学均置,掌文庙祭祀、教育所属生员。
明清时代县设“县儒学”,是一县之最高教育机关,内设教谕一人,另设训导数人。训导是指辅助教谕的助手,而嘱托则是约聘教员。府学教谕多为进士出身,由朝廷直接任命。府学训导以及县学教谕、训导、嘱托,多为举人、贡生出身,由藩司指派。学官与诉讼无关,以“奉薄俭常足,官卑廉自尊”自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