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的体重标准是50公斤以上(男性)和45公斤以上(女性)。而且当兵的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当兵的身高标准: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特勤人员:坦克乘员162—178cm,潜水员168—185cm,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162—182cm,空降兵168cm以上,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180cm以上。中央警卫团、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个别体格条件优秀的应征青年,身高可放宽到165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