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土地,菜地,园地(包括苗圃、花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也包括新开荒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占用前3年之内曾经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占用鱼塘和其他农业用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视同占用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