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报废消防设备回收管理问题,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规规定,针对灭火器报废回收问题,目前公安部只出台了一套技术指导规范,要求对出现异状的灭火器进行报废处理,并建议送生产厂家进行报废。检查灭火器的使用年限、筒体外观,确认灭火器是否属于报废范围。灭火器的使用年限,水基型灭火器6年、干粉灭火器10年、洁净气体灭火器10年、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外观检查包括筒体是否严重腐蚀、变形,筒体、器头螺纹是否受损等。报废灭火器,应在确认内部无压力的情况下,对灭火器筒体进行打孔、压扁或锯切。如不属报废范围的灭火器,可由具备维修条件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经检验合格后,可重新充装使用。可将到期或废旧的灭火器送到生产灭火器的厂家进行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