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面申请;填写《进出口经营资格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证明法定代表人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经当地外经贸局签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