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是无缘由的辞退无固定期限员工,则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