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证必有条件是填制单位的名称,记账凭证的名称,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记账凭证的编号等,凭证指能够用来证明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明确经济责任并据以登记账簿、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常用的凭证有发票、支票、合同和工时记录等。预先编号制度下,所有作废的凭证都必须妥善保存。凭证程序应能保证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及时编制有关凭证。编妥的凭证应及早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交易。还应把已登账的凭证依序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