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服务将手机修坏后的可根据以下法律进行维权,要求售后赔偿损失。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可凭借发票进行消费维权,保存发票,可依法维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如果售后不能维修,由销售商免费更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17条规定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时间超过30日未修好的,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