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必须符合一下规定:
1、赠与人必须是房地产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地产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地产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