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
警察担负保卫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安全的职责,杀害警察,本身就是一种挑战法律的行为,其次也剥夺了人民警察的生命权,因此,必须给予严厉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