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车是第一类车。第一类车是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六座复,且最大总质量不超过2500Kg的M类汽车。轿车(salooncar)是指用于载送人员及其随身物品,且座位布置在两轴之间的汽车。包括驾驶者在内,座位数最多不超过九个。一般轿车强调的是舒适性,以乘员为中心。而且是从经济性考虑出发,选择马力适中、排量小、耗油量小的发动机。
在中国内地的行驶证管理方面,轿车特指区别于货车、皮卡、SUV、大巴、中巴的小型汽车,俗称为“小轿车”。在香港,轿车又称私家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