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双方或一方授权委托书”公证。该授权委托书”公证主要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依法同意其未成年子女出国期间,全权委托老师、亲朋好友或父母一方监护该未成年人的一切活动。
2、未成年人的出生”公证。该出生”公证的内容包括:未成年人的出生日期、出生地点及父母姓名。
3、相关人员的亲属关系”公证。该亲属关系”公证主要证明,未成年人与同行或同住的亲朋好友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