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没有产权证不可以买卖。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届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