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走私的物品有:
1、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
2、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
3、禁止出口的货物、物品,但不限制或者禁止进口;
4、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或者物品;
5、特定减免税货物、物品;
6、保税货物、物品。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