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金属于男方赠予女方的彩礼。如果属于以下情形,三金应当退还: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