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的品种仅限犬、猫,数量每人限带一只。携带人在出境前7天内携带宠物至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提交以下材料:
1、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狂犬病疫苗接种证书或免疫登记书正本及复印件和个人护照及其复印件。
2、输入国家或者地区对入境伴侣动物有特殊检疫要求的,还须提供以下材料:狂犬病抗体效价检测报告、注射芯片证明。
3、检验检疫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对出境宠物进行现场临床检验,符合要求出具动物健康证书。携带人可凭其在目的国入境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