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借款的小微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贷款等批准文件或证明;
2、申请人需要在农业银行开立结算账户,自愿接受农业银行信贷和结算的监督;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企业有固定的生产经营产生和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投资人、实际控制人及关键管理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5、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
6、实行公司制的企业申请信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实行合伙制的企业申请信用符合合伙协议约定;
7、农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