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取公摊水电费是合法的,根据物权法第72条相关规定,业主对于私人建筑物之外的共同使用部分有享用的权利,但是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不能用任何的理由放弃或者不履行义务。公摊水电费指的是公共区域内发生的水电费用,小区内的公摊区域包括大堂公共区,走廊,过道,公共厕所,电梯前厅,楼梯间消防通道,小区内道小区绿化景观。公摊用电有电梯动力与照明楼宇应急和疏散照明,景观照明,泛光灯,楼栋公共照明,园区围墙的人工湖喷泉水泵动力。公摊用水包括园林绿化用水,保洁用水,这些区域都是属于公共区域,都为小区内的每一位业主服务,所以在这其中产生的水电都需要由业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