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不可以将利息计入本金。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的计算方式就是复利。
民间借贷遵循不保护复利原则,这是司法实践中处理借款纠纷案件所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也为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所确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