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渊源,因为清朝的品级制也是在参考前朝制度的基础上,进行自己的改革和创新得来的。
清朝的官、阶、品从、爵位既保留了满族的传统称谓,又保留了中国封建社会的“九品中正制”的选拔制度。
“九品中正制”起源于曹魏时期,当时,将士人按才能分为九等,称为九品,以后又将官员的尊卑也分做九等,亦称为九品。北魏时,又进行了更细致的区分,先将各品分为正与从,即正一品、从一品到正九品、从九品,再将四品以下的正与从分为上下阶,即自正四品上阶,一直到正九品上阶、正九品下阶、从九品上阶、从九品下阶。这样,就由最初的九个等级发展为三十个等级。
清朝沿袭了明朝的官职制度,保留了九品之中分正从的部分,废除了上下阶,而且文职武职完全一致,成为整齐划一的由正一品到从九品的十八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