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强迫写了借条的应当在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不过该撤销主张,需要举证借条的出具是受到胁迫。或者可以以对方敲诈勒索为由进行报警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150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